王石耕原名王长根,1922年出生于宜兴一个紫砂世家,其父王寅春是清末民初紫砂壶制作大家,为“民国七艺人”之一。石耕子承父业,从小就跟父亲学艺制壶。在其父严格要求下,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,秉承乃父衣钵,成为“王派壶艺”的嫡传。在王石耕15岁那年他头一遭徒手独立完成了两把仿古壶:一把“掇球壶”、一把“线园壶”,嘴平正,口盖准缝,颇见功力,是他壶艺生涯中的“处女作”。这两把壶被丁蜀镇上一位老中医珍藏着。
石耕老人技术全面、技艺精湛,老而弥坚,屡创佳作,接二连三设计创作了几十个新品,方货、圆货、花货样样都有,款式之多,产品之精,令人羡叹。他决心要在创作上与年轻人试比高低,一显身手,发挥他制作组壶的强劲优势,推出力作“五彩缤纷”组壶。这套组壶为五把小壶,泥分五色,色泽润和,分别由“布纹六方壶”、“绿泥凹肩壶”、“红泥八卦壶”、“黄泥梨式壶”、“黑泥砂珠壶”组成,或方或圆,形制不一,造型各异,在风格上却是一个统一有机的整体。这组作品在1985年江苏陶瓷新品评比中荣获金奖,曾在海内外引起轰动。
敬告:您的出价行为表明已经认同了美国(香港)寰宇风投艺术品投资平台的拍卖规则。不论成功与否,你都承担与之相应的法律行为。 买受人须在成功竞买到拍品后的10个自然日付款,如果买受人未足额支付成交价款,逾期系统将自动扣除相当于拍品落槌价20%的保证金。 注意:根据《拍卖法》的规定: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,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。通过竞买取得的拍品为特殊属性之商品, 属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“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,不适用无理由退货”。 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,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的行为,如果因实物与描述明显不符,客户对拍品有退货的诉求,请在提货之日起15个自然日之内、 需要物流发货请在确认收货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。